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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強盜王后的悲劇之一 「強盜王后璞蘭戴薇」 作者:璞蘭戴薇(PhoolanDevi) /譯者:蔡桂蘭 出版社:麥田 出版日期:2002-01-14
璞蘭戴薇是誰? 璞蘭戴薇,1963年8月10日生於印度最貧窮的地區最貧窮的家庭。12歲被迫嫁給大她20多歲的鰥夫,未成年即被丈夫凌虐。後來丈夫厭倦了她,拋棄對她的主權,她才能擺脫丈夫的糾纏。擺脫丈夫後卻又被有勢力的村委及獄卒輪奸,後又被土匪綁架淪為土匪,但命運轉折,她竟成為土匪首領維卡的妻子。 後來維卡被暗殺,她目睹這唯一尊重她也愛她的男人被暗殺,她重組匪幫為夫報仇,成為震動印度朝野的強盜王后,犯下70餘起搶劫殺人案件,使得當時的總理甘地夫人震怒,下令清剿。1983年2月以服刑8年為條件棄械投降,由於政府違約,20歲的強盜王后度過了長達11年的獄中生活。 1994年2月獲釋出獄的璞蘭戴薇,受到數千名賤民代表的歡迎,當年即代表“賤民黨”角逐國會議員,一舉成功。2001年7月24日在首都新德里被仇家買凶行刺身亡,结束了她短短38年、充滿傳奇和爭議的一生。
璞蘭戴薇的感慨 “我一輩子一直向上帝提出同樣的問題: 我來到這個世界是否為了受苦受難?是否為了當奴才? 上帝!為何我不生為牲畜呢?在印度的社會,牲畜是自由而受到尊敬的,甚至野狗的遭遇都比我強。 如果我生為男人,就不會有這種悲慘境遇。我因生為女人而身心遭受蹂躪、摧殘。 唯一尊敬我、愛我的男人在我的眼前被暗殺,他告訴我,種姓制度下沒地位的下層階級,一樣有權被看成是人。 希望和我有相同命運的人不再重蹈覆轍,我並衷心祈禱,來生命運不會再如此捉弄我。”
「強盜王后璞蘭戴薇」 這是一本口述傳記。(法文書)兩位作家花了18個月的時間,來回印度8趟,作了兩千頁的訪問記錄,終於出版了這一本很特殊的書。 從網路蒐尋到的資料表示,本書原法文書名「Moi,Phoolan Devi, Reine desBandits」應譯為「我,(是)璞蘭戴薇,並非強盜。」,中文譯名卻是「強盜王后璞蘭戴薇」,這樣完全與原書名字義不同的翻法,是相當值得玩味的思維。 以下是書本內容簡介(小標題是我自己加上的) 一、一出生就是低賤種姓 璞蘭戴薇(PhoolanDevi),1963年出生於印度最貧窮的烏塔帕德斯邦,父親是個貧農,家中卻有小孩6人,五女一男,她排行第三。 在種姓制度下(註:從上到下分為婆羅門、剎帝利、吠舍、首陀羅),她的父母就是種姓制度中最低賤的首陀羅下,更低賤的「馬拉」階級中的貧農,註定一生要受到凌辱。 二、父母順從種姓制度成為女兒的加害人 她的父親卻從內心認命,不敢有任何反抗。久而久之,馴化成為庸懦的弱者,非但無法保護自己的家人。在另一種角度下,他們反而是配合種姓制度,成為自己女兒的加害人。 在印度,法律規定女子16歲才可以出嫁,但在貧下賤民階級的買賣婚姻惡習裏,卻經常在此之前即將女兒賣掉。璞蘭戴薇就是這樣,在12歲時就被迫嫁給大她20多歲的鰥夫普帝拉爾。 普帝拉爾雖然比璞蘭戴薇家有錢,但和她們是同樣的「首陀羅」階級,不過卻是首陀羅中高她們一等的塔吉階層(也就是最低一層的賤民裡面還再分上下兩級)。璞蘭戴薇嫁的男人是一個暴虐惡毒的丈夫,之所以急著要把12歲的小女生娶進門,只是為了讓她成為做家事的騾子和發洩性慾的工具。 三、丈夫厭倦了璞蘭戴薇,拋棄了她 不曉人事的璞蘭戴薇可以成為家事奴僕卻無法曲意承歡,因此遭到丈夫的摧殘虐待和痛打,她只能哀號、逃避和反抗。後來丈夫拋棄對她的主權,她才能擺脫丈夫的糾纏。 四、被棄的女人,任何男人都有權強姦她 丈夫拋棄對她的主權後,雖然她擺脫了丈夫的糾纏。但在印度,長期的種姓制度和性別歧視,已使歧視內化成為封建制度,受虐婦女的被拋棄不會有人去追究原因,只有一個固定的答案,就是被棄的女人一定是錯的,是家庭的恥辱,而且任何男人都有權去強姦她的。 因此在璞蘭戴薇回到家後,被有勢力的村委和村民在她的父母面前把她輪暴,奴從種姓封建歪風惡習的父母竟然只能無助的呆望飲泣,不敢保護自己的女兒,也不敢吭聲抗議。 由於遭到陷害,璞蘭戴薇被誣告為土匪而入獄,在獄中遭到警察的恐嚇及獄卒輪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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