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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美國開國元老] 班傑明‧富蘭克林(Benjamin Franklin,1706-179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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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曾有來美的華人無限感慨說,美國的這群開國元老(the Founding Fathers,又稱國父群),這樣的人出一個就是不容易,而這地方居然一出就是一大群。
    參與決定1776年美國獨立的自然非等閒之輩,而不管是富蘭克林、華盛頓還是傑弗遜,如果稍加了解,就會清楚地看到,美利堅這些開國元老,自始至終都在維護道德、公義與自由。
    就讓「網路遊美國」(gotoeusa.com)一一的對這12位開國元老介紹。

    美國為何偉大?
    這群開國元老,占相當高的分量

    請容我一一的介紹:

    1)班傑明‧富蘭克林(Benjamin Franklin,1706-179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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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班傑明‧富蘭克林從未親身參與革命,但他值得被載入任何一部美國偉人的史冊。

    他是史上第一位美國名人,是科學家、發明家,也是作家、音樂家、新聞記者、鐵匠、印刷工人……從避雷針、新式火爐,到雙焦距眼鏡和印刷機,他的發明使他蜚聲國際(他個人最喜歡的發明則是玻璃琴)。

    他的發明還包括社會創新,如讓愛傳出去(paying forward)。

    富蘭克林擔任過賓州州長、駐法國和瑞典大使也是第一任美國郵政總長。

    他還是氣象學的先驅,創建了美國第一家公共圖書館、醫院、第一支志願消防隊,以及賓州大學的前身。

    我稱他為向上帝偷電的人,美金百元大鈔用的就是他的頭像。

    b2.jpg

    他也是唯一同時簽署美國三項最重要法案文件(即《獨立宣言》、《1783年巴黎條約》、1787年《美國憲法》)的建國先賢,以及反對蓄奴的先驅。

    印刷工人,因為我也做過所以寫起來就比較順手:

    班傑明富蘭克林長大之後會成為什麼樣的人?在十八世紀時,這個決定會由孩童的父親做出決策,班傑明的父親一開始希望他成為一位牧師、並送他到學校上課,但學費昂貴而且還需就讀多年,所以他的父親兩年後就讓班傑明離校、讓十歲的班傑明加入家庭工作、也就是製造肥皂跟蠟燭。

    但班傑明真正嚮往的是大海,他是個游泳健將,喜愛海洋、夢想著在船上工作,但因為他的一位哥哥死於海上、所以這個想法他的父親並不贊同;他的另一個哥哥詹姆士從英國歸來開始經營印刷業務後,他的父親就知道該怎麼辦了!班傑明喜愛閱讀,為什麼不成為一個印刷工人呢?為了確保班傑明不要到海上冒險,他的父親說服班傑明成為哥哥的助手。

    學徒當然首先必須簽署同意書,言名願意遵從指令為「主人」(老闆)工作多長的時間,班傑明勉強地為自己的哥哥工作了九年,從他12歲工作到21歲。

    沒想到這份同意書帶給班傑明很多創意,有一陣子他也靠賣空白的契約書賺錢

    哥哥詹姆士讓班傑明負責安裝鉛字、打掃、送件的工作,跟其他幫手的工作沒有兩樣;他們印製各種不同的東西,包含曆書、契約書和佈道內容...等在內,班傑明認真工作、也學習得很快。

    在1721年詹姆士決定創辦報紙,當時波士頓已有兩家報紙存在,但這一份「新英格蘭新聞」(New England Courant)卻相當不同,「新英格蘭新聞」的內容是即時當地新聞與投稿,而非來自歐洲的報導,這也意味著報紙的內容有可能會出現引發爭論的論述;很不幸地,並非大家都認為這是個好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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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在1723年出現幾則受爭議的報導內容後,麻薩諸塞州立法機關判定新英格蘭新聞報有嘲弄宗教與政府的言論,應受處罰,因而將詹姆士逮捕入獄,並明令詹姆士富蘭克林不得再從事發行報紙的工作。

    但詹姆士和朋友們找到一個解決方法,那就是他們以班傑明富蘭克林的名義重新發行報紙;這樣一來班傑明在十七歲時就成為了新英格蘭新聞報的發行人;為了確保合法,詹姆士正式結束了班傑明的學徒身份,而以一份新的秘密學徒協議書取代。

    雖然班傑明對出版商有興趣,但他更在意自由這件事 – 非指國家的自由(時間未到)、而是他個人的自由。法律上來說,班傑明已經不需聽從詹姆士的命令,也因為班傑明知道詹姆士並不希望秘密協定的內容被他人得知,所以他利用這一點、趁機逃跑,過獨立自主的生活。

    班傑明的確實現了這個想法,他終於在費城開設了自己的印刷廠,印刷廠印製各式各樣的東西、甚至包含費城的紙鈔在內,還有他自己的報紙「費城報」(Pennsylvania Gazette)、個人著作《窮漢理查的曆書》(Poor Richard's Almanac);在他的一生中,班傑明雖然仍有其他多項成就,但他自己總是稱自己為一名印刷工人。

    Franklin_the_printer2.jpg

    時間就是金錢這句話是他發明的

    「如果每個男人和女人,每天都花四個小時做有意義的工作,」他熱情地說道,「那些勞動力的產能,將足以保障衣食無缺又舒適愜意的人生。」

    另一方面,由於從小接受嚴格的清教徒教養,富蘭克林也認為遊手好閒是「吞噬一切美德的死海」,而且人類生來就是罪人,唯有那些蒙上帝恩典、既勤奮又節儉的人才能得到救贖。因此,他覺得一個人若有幸不必在睡眠以外的時刻,分秒必爭地去保障生活「衣食無缺又舒適愜意」,就應該好好利用時間,找一些有用的、有生產力的,以及有意義的事情去做。

    為了鞭策自己堅守正道,富蘭克林總是隨身攜帶一份寫著十三項「美德」的清單,用來記錄自己每天的行為,而其中最神聖的一項美德是「勤奮」。

    他解釋說,勤奮意味著「抓緊時間,總是做有意義的事」。

    他還堅守嚴格的日常作息,每天早上五點先下定當日的「決心」,然後把一個個時間區塊分配給工作、用餐、家務,最後在一天即將結束時,從事某種令人愉快的「娛樂活動」。每天晚上十點,他會花點時間反思當天的表現,並在睡前感謝上帝。

    「別忘了時間就是金錢。」富蘭克林說道。接著,他提醒這位年輕商人謹記,金錢顯然有隨時間增長的有機力量,無論是化為貸款利息或資產增值。「錢可以生錢,」他警告道,「而滋生的金錢又可再生更多,但誰若把有繁殖能力的母豬殺了,就等於摧毀她成百上千代的子嗣。」

    富蘭克林如今常被認為是第一個說出「時間就是金錢」這句話的人,而美國財政部發行的每張百元鈔票上都有他向外凝視的臉。

    時間、努力和回饋之間的基本對應關係,對狩獵採集者和倉庫裡拿最低工資的封箱包裝工一樣直觀。蒐集木柴和野果或獵豪豬,都需要付出時間和努力。

    儘管獵人常在追逐的過程中得到樂趣,工作在採集者眼中往往不太有心靈上的回饋,這和多數現代人對在超市走道間來回走動的觀感差不多。

    但狩獵採集者在工作中獲得的立即回饋,和賣漢堡的快餐廚師或股票經紀人進行交易的立即回饋之間,存在兩個重大差異。

    第一,狩獵採集者可以立即享受勞動帶來的回饋,譬如一頓飯和餵養他人的榮幸,但倉庫包裝工卻只會獲得以代幣為形式的未來回饋承諾,而他們之後可以拿代幣交換有用的東西或用來償還債務。

    第二,雖然採集者不總是擁有充足的食物,卻擁有充足的時間,因此時間的價值從未與稀缺性產生掛鉤。

    換句話說,對採集者而言,時間不能「花用」、「節省」、「累積」或「儲存」,而儘管浪費機會或精力都是可能的事,時間本身卻不可能被「浪費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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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富蘭克林最為人所知的,就是在雷雨天放風箏,而發現了電的故事。除此之外,其在電學方面也有許多貢獻;例如正負電的名稱是他首先提出的,以及導體(conductor),電容器(condenser),電池(battery)等名詞的發明,因而成為引領電學研究之先河。

    提出正負電概念、發明避雷針

    富蘭克林生於美國東北部波士頓,在一個大家庭中長大。身為鐵匠的父親養育了十七個小孩,富蘭克林為老么。年輕時,在他哥哥的印刷廠當學徒,其後自己創業。四十歲前,因經營印刷廠而致富而綽有餘裕,進而研究科學。

    富蘭克林在43歲時(1748)開始研究電學。當時的人們對於「電」還沒有概念,畢竟未來電學的著名學者庫倫(Coulomb)年僅12歲、而高斯(Gauss, 1777-1855)則尚未出生,電學基本上仍是未知的領域。人們僅知用玻璃棒摩擦毛皮、衣服等,會產生靜電現象,但對究竟是何種物質引發此等現象,仍是一無所知。

    富蘭克林對於摩擦生電的看法為:當玻璃棒摩擦毛皮、絲、或衣服時,有某種叫「電」的流體,自一種材料流至另一種材料。得到這種流體的材料帶正電,失去的則變負電。於此,他提出了正負電的概念。當時,有一學說認為「電」是一種單一的流體,而另一派則是雙流體概念,認為有兩種帶電體在流動。富蘭克林支持前者,認為電是一種單一的流體。而今,我們知道電流是電子的流動,與富蘭克林的論點相同。

    電與導體有關,富蘭克林注意到若使用金屬棒其中一端作為接地,讓另一端靠近另一帶電體,後者會使帶電體迅速失去電荷,這就是所謂的放電(discharge)。當導體上累積足夠的電荷,會造成周圍空氣游離,產生正負離子。

    因此,帶電的雲,會使空氣游離,而找到最近的接觸點,若將電導入地下,就不會打擊建築物,這就是避雷針的概念。在西元1747年,富蘭克林提出假設並證實了避雷針的原理,並於隔年在自家屋頂放置了一支避雷針。至此,他的發明迅速得到注意,並被當時的暢銷雜誌「男人世界」所報導,因而得到推廣。

    風箏實驗,證明雲中放電

    富蘭克林觀察到,天空中的閃電與物體放電時會迸出火花的現象相似,因此認為閃電與雲中是否帶電有關。這觀念在當時是一個創新的想法,但是缺乏實驗證明此一假說。為了瞭解雲中是否帶電,富蘭克林設計了在雷雨天中放風箏的實驗。在當時,亦有其他人也有這樣的想法,但並沒有真正的進行試驗。倫敦當時是世界文化的中心,當富蘭克林與英國學界討論此概念時,有許多學者都贊同此一想法。於是在西元1751年6月,倫敦學界將他的理論集結成冊,出版了一本關於電學與閃電的小書:「關於電的實驗與觀察」 (Experiments and Observations on Electricity)。

    富蘭克林於西元1752年6月與他的兒子做了著名的風箏實驗,希望能驗證雲中是否帶有大量電荷。他以一條細線綁住風箏,並將線沾濕以利導電,但其本人則站在可遮雨的棚子內以保持乾燥。實驗中則要避免風箏飛到正在發生閃電的雲裡,以免遭受雷擊。過程中他手持絕緣絲線棒,當看到絲線的毛豎起,便得知雲確實帶電,他則將鑰匙連到線上,並接到一個萊頓瓶檢驗,最後證明了雲中放電這個概念。

    在此之後的幾個月,一位在聖彼得堡的俄國教授Richmann 也想重複此實驗,但卻不幸遭電擊致死,可想而知這是一個極具危險性的實驗。帶電的雲與地面間可能有幾百萬伏特的電位差,雲中的電荷可高達百千庫倫。若在數微秒的時間內放出,產生的電流可高達百萬安培,這樣的強度是足以致命的。

    富蘭克林將他的實驗結果發表在十月九日的費城報紙(Philadelphia Gazette),但文章中並未提及實驗乃是由他親自完成的,因而造成後人的混淆,甚至有人認為他並沒有做這實驗,此項結果也報導於英國著名的期刊Philosophic Transactions。對於此項實驗,較為詳實的記載則刊登於記錄富蘭克林本人事蹟的專書中,由英國化學家普利斯特來(Priestley)(1733-1804)完成,並於西元1776年,美國獨立同年發表。

    富蘭克林是一位極富創造力的人物,因著他在科學上的成就,備受世界關注。後來據說法國贊助美國獨立戰爭,乃是出自於對他的敬重與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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