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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綠營議員涉毒品走私 屏檢抗告成功昨羈押禁見雲林縣民進黨縣議員顏旭懋,被控涉入漁船[color=var(--dark-grey)]走私安非他命案,本月13日[color=var(--dark-grey)]屏東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南打(偵八大隊)約談顏旭懋到案,他否認涉案,被檢警帶至屏檢複訊,檢方認為他有串證疑慮聲押,但因證據不足,被法院裁定請回,屏檢不服抗告,高雄高分院裁定撤銷,屏東地院昨天重新開庭,裁定羈押。
據了解,該案是屏檢偵辦一起[color=var(--dark-grey)]毒品走私案,指揮專案小組向上溯源,陸續拘捕10多名藥頭、藥腳到案,還在一艘漁船上查扣百公斤安毒,不排除是作為毒品的「發貨」中心,由於走私抵台的毒品已流入市面,估計該宗走私毒品規模不小。
後來專案人員根據犯嫌通聯、通訊軟體等對話紀錄,加上藥頭、藥腳等人指稱,發現顏旭懋涉入其中,清查多人證詞後,懷疑顏是毒品案的主謀。不過,此案偵辦時,正值雲林縣議會會期,依據地方制度法,除非現行犯或通緝犯,未經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,為避免案情偵辦有其他影響,只能暫時按兵不動等候時機。
據悉,議會開議期間顏會期間僅出席1次,其餘時間均未現身議會,在雲林也鮮少在公開場合露臉,就連個人的臉書粉絲專頁也關閉,疑似為了「避風頭」,直到本月13日,他才「主動」現身說明,警詢後移往屏檢複訊,由於身分敏感,檢警對案情三緘其口,低調未對外說明。
檢方認為他涉走私二級毒品,觸犯5年以上重罪,有串證疑慮聲押,但14日由屏東地院裁定請回。檢方不服提起抗告,高雄高分院採認屏檢重提的新事證,撤銷屏院裁定發回,屏院昨另開羈押庭,傳喚顏出庭,裁定羈押禁見。
顏旭懋在雲林頗有影響力,但他兒子在11月在一家娛樂場所外與人爆衝突,當街聚眾鬥毆,過程中有人拿出空氣槍試圖開槍。警方出動大批警力趕往現場壓制,才知該縣議員親友涉入鬥毆,全案造成多人輕重傷,依妨害秩序罪送辦。
當時他被屏東地方法院裁定請回時,在臉書發表聲明,稱「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,不便對外解釋細節,日後將配合司法機關調查,本人相信司法必定會還我清白」、「希望不要以訛傳訛,妄加揣測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。若有惡意中傷、誹謗之有心人士,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。感謝大家的關心,大家都辛苦了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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